发布时间:2015-03-30 15:11:55 来源:网购服务平台 点击:935
2014年末由商务部发布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
规定要求,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交易规则,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交易规则的利益相关方及时、充分知晓并表达意见,通过合理方式公开收到的意见及答复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七日。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向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交易规则。
如今,京东、当当等各大电商正在把自己打造成网络上的购物中心,为众多网上卖家提供第三方平台服务。而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制定的交易规则合理与否,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同样也涉及电商利益的保障。
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发展初期,平台对电商的制约和规范不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网络上假货横行、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的问题凸显。而随着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去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电商平台具有连带责任及7日无理由退货,以及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理由的制度之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逐步自我进化,在加大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强化了电商责任。各大电商也通过本网站自行制定的规则加强了交易的保护,如淘宝网的“信用评价”“店铺打分”、京东商城的消保基金制度、凡客诚品的30日内消费者无理由退换货制度都是受到消费者和用户好评的交易规则和措施。
但是,在此基础上仍然会有部分规则明显对消费者不利。网购达人顾小姐说:“去年‘双十一’前我看到一件大衣是预售款的,折扣挺大,觉得很划算,就直接支付了定金,但是过了几天后想想还是不要了,准备申请退回定金,结果发现没办法退款。”顾小姐询问了客服,客服的回答是,在预售规则中有声明“定金付款之后申请退款时,如果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这样的霸王条款最后让顾小姐的三百多元打了水漂。此外,预售规则中还明确指出“预售的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针对上述问题,《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的出台完善,对此前游走于“灰色地带”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进行监管,把交易规则纳入法规监管范畴,使第三方平台、电商、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对各自权利、义务、风险的划分更加趋向公开、公平,消费者不再处于被动位置,也让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交易规则时不再有一方做主的局面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