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4 09:46:12 来源:网购服务平台 点击:914
新《消法》去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一年多过去了,其中如“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在执行方面是否顺畅?
昨天上午,株洲市工商局举办了消费维权培训班,包括《长株潭报》消费维权服务站在内的全市消费维权站负责人参与培训。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许辉英就新《消法》实施后消费维权热点难点进行培训。
黄先生经常出差,其网购包裹由保安代收,出完差回来后,黄先生发现商品存在问题,但错过了7天退货期,这种情况黄先生还能退货吗?许辉英表示,目前针对“7日无理由退货”条款争议最多的问题分别为商家自行规定不退货、拆封不退货、“7天”日期的界定等三方面,这也造成了“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执行受阻。“代收者是否获得了授权?快递公司是否告知等可以成为维权的证据,这也提醒消费者,出差在外可以告知商家,协商顺延7天的时限。”
此外,新《消法》实施后,举证责任倒置适用范围模糊同样成为一大难点问题。“从目前条文来看,一是范围过于狭窄,只列举了6个,而关于耐用商品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二是没有规定罚则,违反了,怎么处理?”